辦公室搞外遇 妻兒當場逮正著
有一位A姓男子疑似和單身的小敏(化名)搞外遇,在97年8月早上當A妻帶著三名子女一起進入A姓男子的研究室,卻看到A男和小敏兩人衣衫不整的共處一室,A妻和三名子女都因為一時氣憤,因此和小敏爆發肢體衝突,造成小敏受傷,事後A妻和三名子女遭到小敏指控妨害自由罪,因為四人限制她穿衣服和上廁所,也另提出妨害名譽和恐嚇罪,而A妻也控訴小敏傷害罪,但因為雙方對於傷害罪都撤銷告訴,故檢方不予起訴,再加上其他提告罪名都因為罪證不足,所以全案皆不起訴。
台北徵信外遇調查專家論述
此案件中的妻子雖然和子女們,一起看到丈夫和女子衣衫不整共處一室,但是因為沒有其他通姦輔助性證據,也無法證實兩人關係匪淺,故若要提出刑事的通姦罪或是民事的妨害家庭罪,也會因為罪證不足而不予起訴,甚至連配偶權受侵害可能都無法提出,故若事發當時妻子可以保持冷靜,按兵不動的委託徵信社調查,將兩人經常出入發生通姦的地方找出,並在最適切時間破門抓姦讓徵信社蒐證通姦相關罪證,好讓案件中的妻子可以順利提出告訴,但前提是必須選擇富有經驗的徵信社,優良徵信社推薦給您,徵信社就是可以為您提供最確實的抓姦計畫,並提供相關的法律知識讓委託者知道如何為自己爭取權益,也讓握有實證的委託者,不論提出任何告訴都能輕鬆獲得勝訴,故台北徵信就是委託者獲得勝訴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