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人」存在的必要 確保雙方離婚意願
2016/07/21
一段感情走到盡頭一段婚姻看不見未來,最後不管感情破裂或是和平分手的二人,準備親手為自己的婚姻畫下句點,於是決定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走進戶政事務所才發現離婚與結婚一樣,都需要男女方各一名共兩名證人簽字作證,但是找結婚證人容易「離婚證人」可是大多數的親屬避之唯恐不及,雖然只要成年擁有判斷能力卻因為深怕破壞別人姻緣也會牽扯到自己,更擔心日後會因此招來不必要的麻煩,所以大部分的親友會選擇拒絕,原本一件很簡單的離婚辦理頓時變得困難。
正是因為有太多的因素、倫理道德的羈絆、傳統觀念的誤導,就連想請戶政事務所的公務員幫忙也都可能遭到拒絕,讓想離婚的夫妻很有可能就此卡關。有些夫妻會尋求律師的幫忙、上網找網友求助來達到順利離婚的目的,又因為擔任「離婚證人」有紅包可以收,沒有傳統觀念包袱的網友就紛紛跳出來,自願替想要離婚卻苦無證人的夫妻擔任離婚證人藉機賺點外快。眼見離婚證人需求量大徵信社、律師事務所也搶著瓜分這塊大餅,讓離婚證人這個職業廣為流行。現在想要離婚的夫妻再也不必為了找不到離婚證人而苦惱了。
「離婚證人」見證 確保離婚流程順利進行
結婚是令人愉悅歡欣的,對所有的人而言無論如何都是喜事一樁所以當結婚證人參加婚禮,大多數的人都不會拒絕,但是一旦遇到離婚就像遠離瘟疫一般避之唯恐不及,更何況是還受到「離婚證人」的邀約,感覺就是在破壞別人的婚姻拆散別人的家庭,若是這樣做了還不知道是不是會遭受到報應,但是其實也並非每個人都這樣認為。
鳳凰徵信社表示隨著時代與社會的變遷,結婚與離婚都只是男女感情中的一個過程,結婚不一定表示未來為幸福,當然離婚也不一定象徵著不幸。反之見證別人步入婚姻,也可能是在無知中將人推入地獄,擔任「離婚證人」也可能是幫助別人解脫,如果因為幫這一次小忙讓對方能夠獲得幸福的未來又如何不值得一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