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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被抓姦反控告妨害自由
2019-03-29
在航空業服務的林姓男子與已婚吳姓女同事外遇,車震時被吳女丈夫發現外遇,要求林男擺桌洗門風道歉,林男拒絕並反控吳女丈夫強制罪,兩人分別吃上外遇通姦、強制罪官司。
35歲的吳女與丈夫育有兩子,丈夫原連同她一併提起妨礙家庭告訴,因她向檢察官坦承外遇通姦,並向丈夫懺悔,獲得丈夫原諒撤回告訴。她氣林姓男子明明與她發生外遇竟不承認,還控告她老公外遇不讓離開,涉嫌妨害自由「真的很過份!」
吳女丈夫控訴,妻子比林姓男子大3歲,林男明知妻子已婚,去年9月起,兩人晚上7點多下班時,多次在停車場附近搞車震。他覺得妻子舉止可疑,去年底開始跟監都無所獲。
直到十月底,終於在某個停車場,發現林姓男子衣衫不整,坐在妻子轎車後座,全身只剩一條內褲;他奔回自己轎車準備拿手機拍照蒐證,林男趁機穿好衣褲,意圖下車離去。https://lifeprivateeye.com/
他一時氣憤且為阻止林姓男子離去,出手毆打林男,並取走林的員工識別證,才讓林男離去。事後,他要求林男擺桌「洗門風」,林男拒絕。
林姓男子反控吳女丈夫妨害自由,並否認有外遇通姦事實,但吳女指證「他明明就只穿一條內褲!」林男還控吳女丈夫強索三百萬元遮羞費,吳女丈夫辯稱「只有要他擺桌洗門風,希望他賠償我的損失,但從來沒說過三百萬這個數字!」
吳女丈夫與林姓男子在偵察庭上互控對方不是,沒人願意撤告或和解,檢察官偵查終結,將兩人起訴。